时间:2019-02-26 00:00 来源:大河网-河南日报
2月25日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提出,今年年底前,我省基本建成政府买单、企业共享评估成果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,届时开发区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对区内事项实施区域评估,不再进行单个项目的评估评价,区内的项目全部共享、免费使用评估成果。
据介绍,实施区域评估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、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举措。全省范围内的自由贸易试验区、产业集聚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、功能区的土地勘测、矿产压覆、地质灾害、节能、水土保持、文物保护、洪水影响、地震安全性、气候可行性、环境评价等事项,均在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范围之内。此举旨在聚焦项目评估评价事项多、耗时长、成本高等问题,创新评估评价方式,加快推进项目落地,减轻企业负担,节约投资成本和社会资源。
《意见》要求,各级发展改革、自然资源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,区域评估成果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,供进驻的项目企业免费使用。实施区域评估后,对进入该区域、符合区域评估成果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,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直接使用相关区域评估成果,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单独组织评估评价。